根据中共临沂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经学校评选,决定推荐赵梅老师参加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的评选。
为加强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学校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函反映的意见)。
公示期:2024年10月4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人事科
202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