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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14                              发布人:admin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市属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公平、公正、及时地落实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我校助学金评选程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努力学习,道德品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

    (二)评审标准

    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下列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准水平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的学生;

    2.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可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三)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享受助学金

    1.学生因事(病)休学期间

    2.未进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已从“中职系统”异动减少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3部门印发的《临沂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教〔2021〕1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比例为涉农专业的全部和非涉农专业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困难认定等级分为三档,分别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申请评定程序

    (一) 学生申请

    1.学生本人向班级递交助学金申请书。

    2.申请学生需提供体现家庭贫困的有效证明(如低保证明、孤残证、烈士证、突发因素证明或其他证明)。

    班级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评议小组组长,组织评审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小组负责评议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资助领导小组评审

    1.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评定名单及相关材料审核,根据提供材料和评议情况,对受助人员进行受助档次评审

    2.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3.学校对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四、资金管理及发放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的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调减资助名额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奖助学金根据临沂市教育局中职国家助学金会议要求,学生资助卡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秋季学期国家(政府)助学金于11月30日前发放学生资助卡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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