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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胸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15                              发布人:admin

    一、新生在办理完各项入学手续后,其胸卡由学生科统一组织制作,由所在班级发至学生本人。

    二、学生在校期间(包括上理论课、上见习课、参加考试、课外活动、进出学校餐厅、进出学校校门、进出宿舍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必须随身佩带胸卡,胸卡统一规定佩戴于上衣左上角。

    三、学生在校期间应主动接受老师、学生会纪检部、门卫等有关人员的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学生不按规定佩带胸卡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在检查时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和顶撞检查人员者给予通报及以上处分。

    五、学生胸卡如有遗失,须及时申报和重新办卡。补办工作由学生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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